大连保险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夫妻债务
文章列表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2018年1月14日  大连保险律师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来源: 大连保险律师  


姜云——大连保险律师

13804244402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大连保险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80424440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