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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所借的外债,一方在借条上未签字,是否还要承担还债义务?
2018年1月3日  大连保险律师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

  

  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况除外。

  

  曾有一个案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一个人借款用于购房投资,在离婚时,女方主

  

  张该借款应由男方一个人还,并否认该借款成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因债务女方否认

  

  债务成立,又不能追加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参与案件,故对于债务法院未做处理,告之男

  方可让债权人另案起诉。若另案起诉,女方是应该承担还债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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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大连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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