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富星”轮于2010年10月27日沉没于台湾南部海峡,其上运输的43800.32吨镍矿货物随船沉没全损,被告某保险公司承保了该批货物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被保险人在青岛海事法院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索赔货损保险赔偿金2877681.02美元。姜云律师代表保险公司应诉,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已知道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利益、法定和约定免责事由等几个方面提出全面和高度专业的抗辩,获得法院认可。最终本案以保险人赔偿诉请金额50%和解。姜云律师代理保险人获得减损50%的良好效果。
姜云——大连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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